各科研机构:
“十二五”即将结束,为充分掌握我校“十二五”科研机构建设情况,规划“十三五”科研平台建设,根据《枣庄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2〕148号)的要求,现开始对我校“十二五”科研机构进行建设期满考核。
请我校各级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各院(部)参考《枣庄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组织填写《枣庄学院科研机构建设期满考核表》(附件1),并按时报送材料。
材料填写与报送要求:(1)省、校两级科研机构由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报送;(2)校企共建和院级科研机构由科研机构负责人、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
请各科研机构在2015年11月16日16:00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综合楼100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zxykjc@163.com。
联系人:王可安。
联系电话:378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