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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师生美好生活提供法律保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枣普法办〔2021〕6号)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政治社会发展学院发挥联合优势,先后组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5月1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潘顺副教授先后为全体教职工和党史研读班学生进行《民法典》知识宣讲。潘顺以法律知识问答的形式,结合生活案例为师生讲解,内容涉及物权、合同、继承、家庭婚姻、侵权责任等与师生生活密切的《民法典》知识。宣讲过程中,师生并就部分案例进行热烈讨论、交流。通过宣讲和讨论,极大增强了师生学习了解《民法典》的热情,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将《民法典》知识应用于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融入思政课课堂教学,真正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5月27日,《民法典》知识展板在行政楼西广场展出,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等单位师生现场观摩学习,听取讲解,并散发《民法典》知识传单。展板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包括总则、物权篇、合同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侵权责任篇等内容,以问答的形式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与师生关系密切的民法知识,有很强的知识性和现实针对性。传单以《学习民法典,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为题,分11条,对民法典涉及的重要概念进行解释,对于师生进一步学习和运用《民法典》有非常重要的帮助。
《民法典》是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本次普法宣传活动,有利于在师生中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思维方式,真正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平安美好校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